和平赎买的具体方式
一、利润分享与“四马分肥”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赎买采取的是分配企业利润的办法。即将私营企业所得利润按照“国家所得税金、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奖金、资方的股息红利”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方式被形象地称为“四马分肥”。其中,“资方的股息红利”在整个利润中占有一定的比例(通常为1/4左右),这是国家对资本家进行赎买的一种具体体现。
二、定期定息制度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赎买方式转变为定期定息制度。即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专业公司向资本家支付一定的利息,以此作为对他们既有资产的赎买。这种制度既保证了资本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也为他们改变生活方式提供了准备期。同时,国家可以合理安排私营企业的改组,推动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
三、综合措施与保障
除了上述具体的赎买方式外,国家还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来保障和平赎买的顺利进行。这些措施包括加强政策宣传、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保护资本家的合法权益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国家成功地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和社会主义改造。
综上所述,和平赎买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利润分享与“四马分肥”、定期定息制度以及综合措施与保障等方面。这些方式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赎买的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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